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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博野法院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7天,通过强力高效的执行措施为申请执行人刘某追回劳动报酬元。
年7月,郑某(河南籍郑州人)雇佣刘某(河北籍博野人)为其开货车,雇佣期间拖欠工资共计元,经刘某多次催要未果便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郑某给付刘某工资款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研判案情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于是在调查郑某财产的同时积极同郑某联系,从法理、人情两个角度对郑某做工作,教育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并告知其不支付工资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被执行人口头表示会尽快筹集资金履行还款义务,但之后将执行干警电话和执行局办公电话拉入通讯黑名单,任凭执行干警如何拨打,郑某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执行干警判断,被执行人郑某可能是抱有身在异地的想法故意逃避执行,承办法官果断将郑某银行账户冻结,同时将其依法“拉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高”(限制高消费)。3天后,郑某外出办事,缴纳高速费时被告知其被人民法院“拉黑”“限高”,因信用卡绑定ETC无法正常通行。此时,郑某深知法院对他“动真格”了,立即主动将元欠款打到法院账户,诚恳接受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希望换来法院对他“拉黑”“限高”措施的取消。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标的虽小但是每一笔款项都是劳动者的辛苦血汗钱。博野法院将持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秉持高效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使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兑现,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执行成果向建党周年献礼。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