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单位的工作力量,受合作单位的委托,诚久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野县分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形式招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原则。
(三)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自然资源管理
拟招聘人数: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过敏史。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退伍军人和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五)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不适宜从事自然资源工作的。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金:月基本工资元(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后期根据政策调整)。
(二)社会保险: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博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
(三)招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由博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月拨付,专款专用,个人承担部分由第三方机构代扣代缴。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属博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派遣服务,由第三方机构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派遣到县自规局工作,由县自规局使用。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初定三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再次续签劳动合同六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招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方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根据法律规定被确认为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用人单位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招聘公告将在诚久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