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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提示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正在同心携手、众志成城,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努力!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坚决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实行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网上报、零见面”措施,全省广大市场主体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年报信息公示。
一、哪些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年度报告?凡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二、有报送时限吗?年1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
三、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有哪些重点需要特别注意?(一)登录官方网站。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官方网站登录网址为: